第(1/3)页 工作人员拿着证件进了里间,过了五分钟才出来。 “赵强现在处于调查阶段,按有关规定,会见需要办案机关批准。” “你先把材料放在这,等我们联系办案单位,批准了再通知你。” 陈志把律师证和委托书收回来,看着那个工作人员。 “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,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、 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,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, 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,也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。” 工作人员的表情没变。 “我知道有这个规定,但赵强的案子涉及问题重大复杂, 按内部规定,需要办案单位同意才能会见。 你先把材料留下,有消息会通知你。” 陈志看着那个工作人员,看了两秒。 他没有再争辩,从公文包里把委托书副本拿出来,放在柜台上。 “材料我留下,请你们按规定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。 如果超过时限还不安排,请按规定出具一份书面的《不予安排会见通知书》。” 工作人员没有接话,只是把材料收进去,放在一边。 陈志转身走了。 走到看守所大门外,他站在路边,回头看了一眼。 灰色的高墙,铁丝网,门口那两个门卫正低头看手机,没人理他。 他掏出手机,给林叶发了一条消息。 “林先生,阳江市看守所拒绝了会见申请,理由是案子涉及的问题重大复杂, 我已按程序留下材料,要求他们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。 但对方的态度不太对劲,他们恐怕不会那么容易松口。” 发完消息,他把手机揣进兜里,拦了一辆出租车。 “去哪?”司机问。 “溪源村。” 从阳市到溪源村开车要一个多小时, 路上陈志一直在看手机里存的那些材料。 林叶发给他的资料他昨晚在酒店看了一遍,今天在路上又看了一遍。 资金往来的完整链条,转账记录,资金链路图, 关联账户信息,每一笔都清清楚楚。 还有刘向东利用审批权为龙腾实业集团提供便利的相关文件, 以及强子被诬陷的材料。 这些证据一旦递到该去的地方,足够把这条线上的人全部掀翻。 第(1/3)页